北京今晚是个雨夜,闲来坐在窗前,燃起一只雪茄,忽然觉得想把今晚的一件有趣的案例和大家分享。今晚陪朋友参加了一个酒局,遇到了一个学长,我吉林大学的学长。他是一个律师,是很智慧的人,也有京味儿的调侃,晚上在酒桌上讨论问题,他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学生,我现在在清华经管学院的培训。清华和北大是两个风格的人,但我们有共性---土改热(together),我们讨论的是一个法律问题,是很严肃的课题----同遂,共遂,同谋。
案例是值得北大清华民间共享的。从前,在北方一个村庄里住着一家农户,父女两人,相依为命。隔壁住着一个书生,他本是进京赶考的,因为看上了隔壁的女孩而住下的。他曾表式喜欢这个女孩,但老汉见他只会读书,不会农活,觉得女儿以后无法依靠,就没有同意,书生只好作罢,但心思一直没有死心,女孩经常路过也对他表示了好感。在这个农忙的时节。一天烈日炎炎,到了中午父亲回去给女儿取吃的。父亲回去了,留下女儿在田里。此时的书生正好路过了田里,看到心神以往的女孩,心气急躁,就直接冲了上去,想占有这个女孩。此时女孩一直在挣扎。她的裙裤脱掉了一半,这个书生也一样的。这时他的父亲正好回来,看到此情况,心急气极。抡起铁锹,照着书生的臀部拍了下去。此拍不得了。一下书生就进去了,女孩大叫了一声,但为时已晚,进去了。
事发后, 女孩父女将书生告上了法庭,法庭是必须要评判的,法官根据女孩的陈述,判了同遂,但书生辩护说不应该是同遂,他最后是被迫,是老汉打了他,他受到打击造成了最后的结果,应该是未遂,因为有伤在臀部上。书生知道同遂和未遂在法官评判结果的时候有很大的差距的。是免于起诉和十年的差距。但女孩的父亲也说是同遂。书生急了,说如果我是被动的,如果我要是同随,你就是同谋。你也要受到法官审判的,我们要判就是一样的罪。结果呢,女孩考虑到过程是这样的,实际她对这个书生有了一点爱怜,但结果确实是父亲的拍了一铲才造成的这个结果,考虑到父亲的年龄大了,也难受此罪,也就同意是未遂了。法官根据女孩的承认是未遂而判定属于未遂了。并提出不予追究。这样大家就一起回去了。法官叹息,此书生聪明过人,一定是个未来的大律师。这个大律师也许就是我吉林大学法律系的学长。他的这个案例曾经与很多法律界的前辈探讨,很多法律界的前辈感到后生可畏呀。(玩笑)
你认为这个案例怎么样,发表你的见解。一定有趣。不是荤话,是一个经典的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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